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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2024年04月10日平台補助計畫更新
A:企業補助
1.113年數位創新補助平台計畫
2.113年零信任物聯網資安防護推動計畫
B:一般補助
3.2024第1屆台積電旭日書獎
4.文化部鼓勵表演藝術台語主流化計畫
5.113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6.第十六屆「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
*(點擊下方補助名稱至活動連結)
A:企業補助
1.113年數位創新補助平台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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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2024/03/18~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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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一、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且申請企業之行業分類須為 J582(軟體出版業)、J62(電腦程式設計、諮詢及相關服務業)、J63(資訊服務業)。
二、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權益總計或權益總額)為正值。
三、 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為準)。
四、 不得為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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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補助:
申請階段:
一、本計畫以企業單獨提出申請為原則,每一企業提案以 1 案為上限。
二、補助經費以新臺幣 1,500 萬元為上限,補助案件之補助比例,不得超過申請補助計畫全案總經費之 50%,其餘經費由申請企業自籌。
三、申請計畫總期程以不超過 2 年為原則。
計畫核定:
一、審議各階段審查項目及結果。
二、審議核定補助款金額及比例。
三、依審議結果,由本署或受本署所託之法人或團體書面函知申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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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產業: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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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地區: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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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數發部
2.113年零信任物聯網資安防護推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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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2024/04/09~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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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1.所有提案企業均須為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2.所有提案企業均須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權益總計或權益總額)為正值。
3.所有提案企業均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為準)。
4.所有提案企業均不得為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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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補助:每案補助經費以新臺幣 800 萬元為上限,補助案件之補助比例,不得超過申請補助計畫全案總經費之 50%,其餘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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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產業: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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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地區: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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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數發部
B:一般補助
3.2024第1屆台積電旭日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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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2024/03/08~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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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文學新秀的第一部個人出版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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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補助:取二名得主,每位致贈獎金20萬元,及晶圓陶盤獎座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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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產業: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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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地區: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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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台積電文教基金會、聯合報
4.文化部鼓勵表演藝術台語主流化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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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2024/03/12~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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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符合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以及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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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補助:每一申請者每年至多申請一案,每案最高獎勵額度以新臺幣 100 萬元為原則,惟不得用於資本性財產(如圖書購置、設備、器材 等硬體之購買費用)、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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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產業: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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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地區: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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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文化部
5.113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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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2024/03/01~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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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參選資格:
1.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2.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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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補助:
獎勵:
(一)各組各項目錄取特優一人、優選二人、佳作三人。
1. 教師組戲劇劇本,特優獎金新臺幣十二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八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六萬元;短篇小說,特優獎金新臺幣九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七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五萬元;散文、詩詞、童話,特優獎金新臺幣八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六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四萬元。
2. 學生組戲劇劇本,特優獎金新臺幣七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五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短篇小說,特優獎金新臺幣六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四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二萬元;散文、詩詞,特優獎金新臺幣五萬元、優選每人獎金新臺幣三萬元、佳作每人獎金新臺幣一萬元。
3. 前二目錄取者,並致贈獎狀或獎牌。
(二)前款錄取名額得一部或全部從缺。各組各項目之特優、優選從缺或不足額時, 得視作品水準增加錄取佳作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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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產業: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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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地區: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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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6.第十六屆「拍台北」電影劇本徵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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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2024/04/01~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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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1.參加者身分不限國籍,惟應以正體中文寫作。如非中文創作,應附正體中文譯本。
2.參賽劇本以90分鐘長度之劇情片劇本為標準,必須以台北市之人文、地景為背景。
3.每人參賽以一部劇本為限,參賽劇本需為原創劇本,除改編自本人之創作作品外,不得為改編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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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補助:
1.金劇本獎,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40 萬元,獎狀一只。
2.銀劇本獎,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獎狀一只。
3.銅劇本獎,參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一只。
4.佳作五名,每名獎金新台幣 2 萬元,獎狀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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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產業: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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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地區: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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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台北市電影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