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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01日~01月30日 平台補助計畫更新

  1. 112年傳藝Go Young培育計畫

  2. 2023公益創新:徵案100

  3. 花蓮縣文化局112年度社造點補助

  4. 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作業要點

  5. 112年度「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

  6. 112年度補(捐)助「推動中藥創新研發計畫

  7.  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推動計畫

  8. 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

  9.  總統科學獎

  10. 公布112年基本工資補貼作業要點 

 

1.補助名稱:112年傳藝Go Young培育計畫

  • 申請時間:(2022/12/13~2023/01/08)
  • 申請資格: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 計畫補助:

(一)本須知之經費補助採競爭型機制,預計徵選 5~7 個申請計畫,本中心依 據地方配合款之編列、計畫內容與行政執行力等面向,綜合考量補助額 度,每一申請計畫補助以不超過新臺幣 300 萬元為原則,如有實際增加 經費需求,由獲補助單位自籌。 

(二)本須知對各直轄巿及縣(巿)政府之補助,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之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分級級次(如附件一),每一申請計畫最高補 助比率以下列規定為上限;受補助單位應依規定編列地方配合款,納入 預算辦理。

  1.  第一級為核定計畫總經費50%。

  2.  第二級為核定計畫總經費60%。

  3.  第三級為核定計畫總經費70%。

  4.  第四級為核定計畫總經費80%。

  5.  第五級為核定計畫總經費90%。 

 

2.補助名稱:2023公益創新:徵案100

  • 申請時間:(2022/12/20~2023/01/09)
  • 對象條件:
  1. 個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且年滿二十歲以上之國民。
  2. 團體:由個人2人以上組成(完成申請後不得更換成員),並選定1人為代表人。
  3. 法人或公司:依中華民國法律立案或設立登記之法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公司。
  • 計畫獎金:

通過一階段10萬元,最高補助500萬

  • 適用產業:不限
  • 適用地區:不限
  • 適用對象:
  1. 個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且年滿二十歲以上之國民。
  2. 團體:由個人2人以上組成(完成申請後不得更換成員),並選定1人為代表人。
  3. 法人或公司:依中華民國法律立案或設立登記之法人(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公司。

 

3.補助名稱:花蓮縣文化局112年度社造點補助

  • 申請時間::(2022/12/15~2023/01/13)
  • 申請資格:
  1. 本縣境內依法設立或登記之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基金會、商號、工作室或其他立案組織團體。
  2.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3. 本縣各級學校。
  4. 本國自然人與合法居住人,所提計畫須以本縣為主要實施範圍。
  • 計畫補助:
  1. 一般社造點:每案補助15萬至30萬元。
  2. 公所型社造:限本縣鄉鎮市公所提案,每案補助40萬至50萬元。
  3. 串聯型社造:串連3個以上組織共同提案執行,提案計畫書須詳述各單 位分工模式,每案補助70萬至80萬元。
  4. 特定型社造:提案內容限依據各族群、不同社群飲食文化之研究推廣食農教育工作,每案補助15萬元至30萬元。
  5. 本局得依計畫實際內容建議修改提案類別,俾合理配置補助資源。

 

4.補助名稱: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作業要點

  • 申請時間:(2022/03/07~2023/01/15)
  • 對象條件:
  1. 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
  2. 依法設立之公法人。
  3. 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醫療機構。
  • 計畫獎金:依產品種類而定,最高5,000元
  • 適用產業:不限
  • 適用地區:不限
  • 適用對象:
  1. 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
  2. 依法設立之公法人。
  3. 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醫療機構。

 

5.補助名稱:112年度「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

  • 申請時間:(2021/12/21~2023/1/31 17:30)
  • 對象條件:不限
  • 計畫獎金:

 (一)個別創新

  1. 先期創新:單一公司最高150萬元,符合國際化服務貿易輸出,提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200萬。  

  2. 轉型創新:單一申請單位且須曾獲SIIR補助,每案每年度補助上限為新臺幣300萬元;若符合國際化服務貿易輸出者,提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350萬。 

 (二)合作創新

  1. 服務生態系:主導單位補助上限為新臺幣300萬元,成員單位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50萬元,每案每年度合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000萬元。

  2. 連鎖加盟體系:連鎖加盟總部以單一品牌申請,建立導入至少7家(含)以上門店之創新服務模式,每案每年度合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00萬元;若符合國際化服務貿易輸出者,每案每年度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50萬元。

 

6.補助名稱:112年度補(捐)助「推動中藥創新研發計畫」

  • 申請時間:(2022/12/29~2023/01/31)
  • 計畫對象: 條件-法人、團體、機關、機構或學校從事研發或製造中藥新藥,助提升中醫藥臨床試驗及中藥藥品製造產業發展者,備執行臨床試驗資格優先
  • 補助經費:
  1. 本案總經費新臺幣(以下同)800萬元整。
  2. 申請補助經費(不得申請設備費)
  3. 每件補助上限以200萬元整為原則。

 

7. 補助名稱: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推動計畫

  • 申請時間:(2022/03/01~2023/01/31) 
  • 對象條件:投資範圍限於國內策略性服務業者,包括資訊服務業、華文電子商務、數位內容、雲端運算、會展產業、美食國際化、國際物流、養生照護、設計服務業、連鎖加盟業、觀光旅遊業、能源技術服務業及其他經本局專案認定之服務業,但不得投資於上市、上櫃公司。
  • 計畫獎金:本方案總額度為新台幣100億元,投資期限10年。
  • 適用產業:不限
  • 適用地區:不限
  • 適用對象:
  1. 依法登記且無違法紀錄,正常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者
  2.  無欠稅紀錄
  3.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4. 公司淨值(股東權益)不為負值
  5.  非陸資企業
  6.  無違約舊案之財務未清還者

 

8.補助名稱: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

  • 申請時間:(2023/01/03~2023/02/03)
  • 計畫對象:設立登記或立案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
  • 前項申請者為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以第三點第二款補助類別「創作及應用」為限,且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 補助額度: 依比例
  1. 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八十萬元。
  2. 每案補助額度以不超過該案計畫書所載總經費之百分之四十九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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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補助名稱:總統科學獎

  • 申請時間:(2022/09/01~2023/02/08)
  • 對象條件:
  1. 中央研究院院士或總統科學獎得主,得提名候選人。
  2. 總統科學獎委員會得邀請學術、研發單位或團體及社會賢達人士提名候選人。
  • 計畫獎金:

為表彰得獎人之貢獻,以隆重儀式由 總統頒發獎金每獎 項新臺幣二百萬元、每位得獎人獎狀一紙及獎座一座。 

  • 適用產業:數理科學、生命科學、社會科學及應用科學
  • 適用地區:不限
  • 適用對象:
  1. 中央研究院院士或總統科學獎得主,得提名候選人。
  2. 總統科學獎委員會得邀請學術、研發單位或團體及社會賢達人士提名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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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補助名稱:公布112年基本工資補貼作業要點

  • 申請時間:(2023/01/11~2023/04/30)
  • 資格對象 :依稅務行業標準代碼+無稅籍登記者皆可申請,需審核
  • 補助金額:
  1. 以每人每月920元及560元計算補貼,補貼期間112年1至6月。共補貼6個月分三期撥付,
  2. 於3月份取得勞保投保人數後發放。補貼款將每2個月、分三次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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